原标题:8死6伤!天津南环临港铁路桥梁垮塌调查情况公布:追责26人
国家铁路局网站4月9日发布《“11·1”天津南环临港铁路桥梁垮塌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情况公告》。
2020年11月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南环临港铁路发生一起桥梁垮塌铁路交通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廖国勋,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振芳等领导同志分别做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北京铁路督察室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国家铁路局安全监察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技术中心、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北京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科学计算、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当日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2020年11月1日5时左右,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所属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万码工务车间主任带领车间副主任、2名工长、2名副工长和30名劳务工共36人,到达临港铁路2#桥,准备于7时00分至12时00分进行更换2#桥桥枕施工。7时00分施工作业开始,在完成拆除桥梁护轨并移至桥梁两端外侧、将轨枕间道砟装袋堆放在桥梁两侧及人行道上、拆除钢轨并移至桥梁两侧人行道上、将旧桥枕移至桥梁两端外侧后,开始用2台挖掘机进行桥面清砟平整作业,并将清除的道砟堆至桥梁两侧及人行道上。8时25分左右,一台挖掘机作业完毕退出桥梁,另一台挖掘机继续清砟平整作业,14名作业人员进入桥梁准备开始人工平整道砟作业时,桥梁突然发生垮塌,14名作业人员随垮塌的梁体一同坠落桥下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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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廖国勋及天津市、滨海新区相关领导同志相继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现场救援组、现场维稳组、医疗救治组、舆论宣传组、善后维稳组等5个工作组,全力做好事故应急抢险、伤员救治及相关保障工作。此次事故共出动专家、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铁路职工等救援人员600余人次,投入救援车辆、机械80余台次,并调集水域救援专业力量搜救落水人员。截止当日17时35分,现场搜救完毕,14名落水人员中有8人遇难,6人被成功救起并得到及时救治。
国家铁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德金带领有关人员,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
(三)施工项目背景
2016年12月19日,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下达了事故桥梁更换砼桥枕更新改造计划,明确由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完成,实际当年事故桥梁更换桥枕项目未实施。2020年9月,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大港工务车间主任李某电话向公司分管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王某提出实施该项目的请求,王某同意了该请求,并确定由万码工务车间负责更换2#桥桥枕施工作业。10月29日,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室编制了《南环维修公司11月1日施工计划申请表》,经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审核,下达了《南环运输分公司2020年11月1日专用线施工计划》,主要内容为11月1日7时00分至12时00分在临港铁路K3 550至K4 600范围进行更换桥枕等。
(四)涉事铁路及桥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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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临港铁路2#桥建设时期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上级单位,隶属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2014年7月该公司与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组建成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8。天津市路安电气化监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临港铁路2#桥建设时的监理单位,隶属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8月划归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更名为“天津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的控股单位。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482.27万元。
三、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责任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由于整桥换枕作业时违反规定将钢轨及道砟堆放桥梁两侧及人行道上,同时由于桥梁建设时期管理混乱,违反桥梁建设标准,未将两片梁体内侧道砟槽板进行横向联结,造成梁体横向失稳垮塌坠落。
1。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TG/GW101-2014)规定,施工前未对桥梁状态进行全面调查、也未进行检算,未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中违规将钢轨和清理出的道砟堆放在桥梁两侧及人行道上,放置在桥梁两侧及人行道上的钢轨、道砟及分布的作业人员竖向静活载超过设计标准值,导致梁体偏载,梁部结构横向失稳垮塌。
2。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一是施工设计错误,采用不存在的“叁桥1024”通用图。二是实际采用的“叁标桥1024”通用图,已于1989年进行了翻新,翻新后的通用图为“专桥(88)1024”。三是采用超出“叁标桥1024”通用图人行道宽度50cm、75cm、105cm标准范围时,未就梁体内侧道砟槽板进行横向联结作补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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